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市把解决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切入点,全力化解市区排查出的42个小区15074户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办证难”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压实工作责任,共同研究解决“办证难”问题。坚持“一小区一方案”工作模式,对处理难度较大的小区,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采取专人负责制,积极与各问题小区开发企业联系,通过协商研判等方式,详细梳理“办证难”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制定解决问题路线图。
按照“先易后难、逐个解决”的原则,对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超出规划许可范围、超容积率等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局按实际测量成果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依据相关规定,按照供地时楼面地价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缴纳。对安置房房屋测量费用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对需要完善测量成果的安置房楼栋进行测量,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对超规划建设的,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完善规划手续,按照“证缴分离”先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追缴土地出让金。对未完成竣工备案手续的,市住建局出具容缺办理承诺书,先办理不动产登记,再督促企业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集中办件量大的问题,市审批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增设历史遗留问题办证专窗,加班加点审核资料,做到来件尽收、收件即审,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已化解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小区21个5030户、安置房小区21个10044户。(记者: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