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隆德县法院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和市中级人民法院“1611”工作思路为抓手,依法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共受理执行案件392件,执结252件,案件执结率64.29%,同比上升4.0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执结率位居全区基层法院第一。
3月中旬,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顺利进行,隆德县法院开展了“春耕助农”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结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土地承包费等涉民生案件,有跨省执行,也有查封扣押、强制拘传,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让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纷纷主动履行了案款。半个月内,隆德法院共执结案件83件、执行完毕55件、达成和解21件,执行到位1376万元。
部分案件被执行人通过欺骗法官、隐匿行踪、拒接电话等行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致使案件难以正常办结,形成“骨头案”。针对这一难题,隆德法院建立“2722”线上两查、线下七查、两措施及双谈话机制,与检察、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隆德县法院共拘传30余人次、查封房屋8套、扣押车辆9台、移送拒执犯罪2人,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隆德县法院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加快办案进度,狠抓案件质效,实现一季度执行核心指标优于去年同期目标。一季度,隆德法院执行到位金额2606.83万元;执行完毕率42.95%,同比上升12.11%;结案平均用时由原来的65.17天提高到了38.92天。(记者:杨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