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学校的教育教学是否可以恢复正常?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可以恢复正常?自治区是如何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工作的?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王宏伟: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综合研判,各级各类学校在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分批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自11月25日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评估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工作,实行限流、限时、错峰等必要疫情防控措施。
自治区实行分县区、分阶段、分学段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是:
(一)未发生疫情的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沙波头区、海原县,自11月19日起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恢复线下教学,辖区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由封闭管理调整为半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学校和家庭“两点一线”出行。
(二)发生疫情的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宁县,自11月19日起辖区内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恢复线下教学,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辖区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由封闭管理调整为半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学校和家庭“两点一线”出行。
(三)自11月25日起,自治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解除半封闭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