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宁夏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的通知》,要求加大电煤供应保障,努力缓解煤电企业困局,稳定天然气供应,以满足企业和居民用能需求,实现保煤炭电力供应、保企业稳定生产、保群众温暖过冬、保生产运行安全、保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要加大电煤供应保障。要增加煤矿产量指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推动有潜力的煤矿释放产能,新增产量全部用于保障区内供热电厂冬季用煤;尽快完善主力矿井用水、用地、矿权手续,统筹安排好职工轮休、调休,不得擅自扩大停产整顿范围,保持煤矿不断稳定生产;多方增加电煤供给,适时启动有序供煤用煤,按照民生供热用煤、区内发电用煤、外送电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顺序,实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把民生供电供热安全稳定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通知》强调,要努力缓解煤电企业困局。要严格执行电网调度指令,应发尽发;严格落实自备电厂发电责任,在全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对达不到满负荷出力的,电网企业对其公司所属用户下网负荷先行执行错避峰用电;调整市场交易电价浮动幅度,在稳定居民、农业、公益事业电价前提下,将2021年10月-12月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行业交易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2022年交易价格浮动范围另行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价格继续执行当前目录电价;给予火电临时电价补贴,对区内公用火电企业10月-12月供应区内的电量给予电价补贴;给予煤电金融税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增加煤电企业信贷投放和转贷资金规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得违规抽贷、断贷,确保煤电企业现金流稳定;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新能源电力并网进度,严格落实电力用户最低22%的非水可再生清洁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区内消纳比重,发挥新能源电力保供作用;适时启动有序用电,坚守民生底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能耗双控,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稳妥实施有序用电,全力落实保民生、保公用的责任,不得将燃煤电厂纳入能耗双控和错避峰生产范围。
《通知》要求,要稳定天然气供应。要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应急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在入冬前应储尽储。多方争取增量资源,在严格落实天然气年度供销合同的基础上,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抓紧补签增量合同,提高用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压非保民”应急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天然气液化工厂、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民生用气。
《通知》要求,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措施,防止“一刀切”停产限产和运动式减碳,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协调辖区热力公司预付今冬明春供热费用,缓解热电企业资金压力,协调解决燃煤电厂煤炭运输、临时储存、环保防尘等环节的困难问题,认真落实好储气责任,确保冬供期间发挥应急保供作用。
《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