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今年以来,我区物价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猪肉、蔬菜等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叠加疫情等因素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压力,我区将全面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据介绍,9月份,我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上涨3.0%。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将在全区范围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各类保障对象,以及新增纳入保障对象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发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20元/人,以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密切关注物价运行情况,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同时加大补贴力度,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