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消息,自10月1日起,我区将修订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25项医疗服务项目。
据介绍,修订的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千级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葡萄糖测定(快速血糖检测)、特殊疾病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甲类)、特殊疾病护理(乙类)、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等。其中,葡萄糖测定(快速血糖检测)三甲医院指导价格为7元。被废止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电脑血糖监测、氧气吸入说明“使用头罩吸氧加收”、乳腺血氧成像、经颅多普勒卧立位试验等。
按照要求,各地级市医保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整完善辖区价格项目。修订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要与自治区保持一致。项目制定价格为三甲医院指导价格,地市可结合辖区医疗机构实际,按照不高于三甲医院价格制定价格政策。废止项目全区同步执行,已废止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