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卫市沙坡头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流调情况。
李某,男,46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系绥化市开发区一运输公司货车司机,目前接种过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8月14日,李某前往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在盐池县中石化加油站、老东北饭店、同心县桐信汽车修理厂、兴仁高速马场垣服务区等地活动。
8月15日,在京藏高速线行驶,途经青海省西宁市大水桥、茶卡镇等地。
8月16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沱沱河中石化加油站、西藏那曲木材市场等处活动和休息。
8月17日,从西藏那曲返回青海省,在沱沱河中石化加油站及周边就餐和休息。
8月18日,在青海省诺木洪服务区、盐场附近、茶卡镇等地活动,之后行驶到西宁市湟源服务区休息,期间未下车。
8月19日8时30分,李某在湟源服务区采集核酸后上高速,前往内蒙古包头市卸货。12时左右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张家寺服务区停车休息,13时左右驾车继续向内蒙古方向行驶。17时02分,中卫市收到青海省西宁市疫情指挥部协查函,通报湟源服务区一份10:1混采管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涉及李某。17时09分,李某自中卫兴仁高速卡口入卫,17时15分在高速卡口下车,由穿戴防护用品的工作人员引导至空旷地进行查验登记和核酸采样,采样后对采样场所和护栏处进行消毒。18时19分,将李某车辆及随行两辆车贴封条后就地暂时管控。23时30分,李某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8月20日5时,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诊疗。8时40分,经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结果为阳性。
疫情发生后,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三级联动,启动“8·20”中卫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采取现场询问、调取监控、大数据核查等措施,详细掌握李某行动轨迹。截至8月20日12时,经初步流调,排查李某在卫密切接触者11人、次密切接触者5人,已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涉及吴忠市、西宁市相关人员信息已推送并同步落实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与李某行动轨迹有交集或者重合的,做好个人防护,主动与所在社区(村组)、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疫情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