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宁夏供销社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8个市、县(区)出台“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2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正式批复同意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后,自治区政府印发《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在市、县(区)级层面,加大试点先行先试,要打造从区到市县乡村多层级全覆盖的供销网络,全区22个市、县(区)供销合作社是“数字供销”建设的施工队。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市、16个县(区)政府出台“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每个市、县(区)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建设目标外,同时提出建设县级运营中心,实施工业品下乡工程,打造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数字化农事服务平台等相关具体实施任务,并都成立了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协同推进工作。其中,中卫、贺兰、同心、盐池、平罗、中宁、彭阳等市县(区)政府已申请作为“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市、县(区)。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市、县(区)同步推进‘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的督导力度,督促未出台市、县(区)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各市、县(区)推进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并进一步指导、鼓励、支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市、县(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市、县(区)‘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宁夏供销社相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