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中卫市沙坡头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流调情况。
吴某某,男,47岁,新疆哈密市鲁雁运输公司货车司机,家住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禹都新村,目前接种过三剂次新冠疫苗。吴某某7月26日在吐鲁番市核酸检测阴性,7月29日在哈密市核酸检测阴性。
8月3日22时30分,中卫市沙坡头区对吴某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8月4日4时50分,经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结果仍为阳性。8月4日10时32分,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定吴某某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吴某某已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情况稳定。
8月2日18时25分,吴某某从哈密火车站乘坐Z70次列车(16车厢23号座位),8月3日9时50分到达中卫火车站,从2站台下车,经地下通道出站,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10时05分出站后由其妻子和儿子接回家。10时30分其妻子到小区门口的小兆丰拉面馆,11时34分到中山街李明手机配件中心,后到中山街红太阳广场心语蛋糕店买蛋糕,11时55分左右返回家中,12时15分至13时到文安苑看望母亲,随后离开,13时04分回到家中。14时20分至15时20分在高庙公园及红太阳广场游玩,15时20分在中卫火车站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16时乘坐7519次列车(2车厢87座)返回新疆,16时20分接到新疆哈密市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于18时11分在中卫市甘塘火车站下车。8月4日0时10分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中卫市定点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疫情发生后,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三级流调溯源队伍迅速集结,出动15个流调小组,在自治区专家组的全程指导下,采取面对面询问、调取监控录像、大数据核查等措施,详细掌握吴某某行动轨迹。
截至8月4日18时,摸排密切接触者111人(在卫59人)、次密切接触者311人(在卫164人),已全部集中隔离,流调溯源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