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吉县将台堡镇既是一座承载着厚重历史和红色记忆的小镇,更是历史与现代的融合之地。这里文化资源丰富,贸易往来频繁,矛盾纠纷更是复杂多变。为此,西吉县人民法院将台堡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小法庭”发挥“大作为”,通过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守护一方人间烟火,努力让“基层稳,天下安”成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和谐美景。
延伸诉调对接机制化纠纷解民忧
在西吉县人民法院将台堡人民法庭,一面写有“为农民工保驾护航浩然正气,彰显司法公平公正情暖万家”的锦旗,讲述着诉调背后的温情。
2023年4月,高某等12人受雇于马某,为马某所承包的工程提供安装自来水窨井、铺设管道等劳务。施工结束后,马某向高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对下剩工资向高某等人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于2024年1月25日前结清。付款期限届满,马某以发包方未给其付工程款为由一直拖延支付。当时,高某等人急需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无奈之下向将台堡人民法庭起诉。案件受理后,将台堡人民法庭根据诉调对接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到法庭对全部案件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一起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并司法确认能省去诉讼费且方便快捷、还能保证执行。经大家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由马某于7日后向高某等人支付剩余工资,法庭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7日后,马某并没有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法庭并没向执行局“一转了之”,而是主动联系马某,督促其尽快履行。马某及家人多处筹措资金,如期向高某等人集中发放了工资。此次农民工的快速讨薪,归结于诉调对接机制的高效运行,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将台堡人民法庭通过诉调对接再延伸,既减轻了法院办案压力,减少讼诉案件,又减轻了当事人跑路、花钱的烦恼。”将台堡人民法庭庭长袁学文介绍,将台堡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利用“1+1+3”工作机制的优势,建立健全常态化诉调对接机制,不断加强和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多元主体的衔接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和源头。
外地人马某经常在西吉县兴隆镇做贩卖牛羊的生意。2023年12月,马某赊购了当地养殖户杨某等四人羊只,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马某一直未能及时支付羊款,且无法联系。杨某等四人遂到将台堡人民法庭要求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兴隆镇调委会通过多方打听,联系到马某后,告知其调解既能省去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又能缓和与当地养殖户的关系。同时,将台堡人民法庭派法官现场指导调解,并向杨某等4人说明法庭会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打消了杨某等人的后顾之忧。通过法官的释法悉理和调解人员细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马某分期支付杨某等四人羊款134600元。随后将台堡人民法庭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4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人民法庭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关口,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将台堡人民法庭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转变,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微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走,去‘微法庭’里评评理去!”一年前,养牛户李大叔因“占地”一事与邻居王大爷吵了起来。原因是王大爷补修自家牛棚时私自扩大牛棚范围,占用了李大叔家空留的地边。
得知情况后,将台堡人民法庭法官携带皮尺与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实地勘察牛棚情况。在打造家门口的“微法庭”里,法官倾听双方诉求,以双方多年邻里相处为切入口,讲法律、说道理,谈邻里关系……双方终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微法庭”是西吉县人民法院在将台堡、新营、白崖、震湖4个派出法庭基础上,在未设置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微法庭”,推动法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全覆盖。
在兴隆镇单南村,哈某的耕地与马某的宅基地一高一低由北向南相邻,以地埂为界。2023年7月15日,因连降大雨,哈某的耕地被山洪浸泡冲刷,造成部分地埂塌陷,给马某的北房带来潜在的危险。马某在告知哈某和村委会后于次日将地埂上滑落的泥土清除,但哈某认为马某破坏了原有地界,遂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联系村委会,在该村“微法庭”就地开庭调解。经庭前听取意见和交换证据,双方对新地界的划分均有争议。虽然对地界的确认属于村委会的职责,但办案法官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与村委会负责人一同深入实地,认真勘测,并耐心地向双方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并就地界及相关权益在“微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困扰双方当事人和基层组织数月的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实质性化解。
“在农村,因家庭矛盾、邻里间产生经济债务、山林地界划分不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村务管理类的纠纷不断,但大部分都是小问题,只要耐心释法说理,调解结果大家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西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占山向记者介绍,将台堡人民法庭依托“微法庭”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最末端,让法官走出法院法庭,走进村组、社区、田间地头,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多元解纷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升级
半年前,田某等10位农民来到兴隆人民法庭起诉樊某,要求其支付租种土地的租金。法官了解到,10位当事人2011年劳务移民到石嘴山市,2018年与当地村民樊某签署土地流转协议,将土地流转给樊某种植,租金一年一结。土地租种了5年多,却只结算部分租金,剩余部分樊某拒绝结算。
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路途远、人数多,当天便联系樊某到庭,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从法理情的角度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同时与10名当事人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当场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庭当天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到高效、公正、便捷化解。
据办案法官介绍,将台堡人民法庭针对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按照自愿、属地原则,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板块推送至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实行调解前置,线上线下一体解纷,打通委派调解与诉讼立案无缝衔接渠道,让矛盾得以快速的处理。
去年底,将台堡镇赵某房屋旁的自来水总管道破裂,导致其房屋下陷坍塌,受损严重。赵某当晚向将台堡镇政府上报情况,将台堡镇政府及时组织自来水公司、村委会等部门现场处理,经开挖、甄别后讨论认为,水毁房屋已成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否则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经将台堡镇政府与村委会协商,自来水公司承诺赔偿房屋价款,赵某拆除了危房。
待危房拆除后,赵某向自来水公司索赔损失,但自来水公司以赵某房屋建在自来水管道上为由拒绝赔偿,认为赵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赵某则认为,其建设宅基地后,自来水公司才铺设管道,自来水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争议房屋已拆除,其损失无法估算,双方争执不下,一度陷入僵局。
将台堡人民法庭主动诉前介入化解纠纷,分析得出房屋损毁责任方及房屋价值2个案件争议问题,调取对比之前类似纠纷的生效判决,从实际情况和法律层面为当事人释理说法。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由自来水公司赔偿赵某房屋损失5万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将台堡人民法庭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作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西吉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王伟说,将台堡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强化溯源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法院智慧和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