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近日,彭阳县从10个方面提出12条“硬核”措施综合施策。
联合宁夏银联等金融机构及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分批次发放不少于3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
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由企业直接发放电子、实体消费券给个人,核销消费券比例不得超过销售金额的30%。
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和零售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消费券发放金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按照实际核销消费券金额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彭阳县内旅游景区全部免费开放。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要求,在县内开展单次500人以上的文体活动,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对正常营业100座以上的影院,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防疫消杀补贴。
支持建设特色产品品牌、外销窗口,扩大地方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对年线上零售地方特色产品3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乡村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
对新建、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等消费集聚区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按投资额度的10%给予实施主体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改造提升和打造夜市、夜间经济网红打卡点,对开展统一管理经营的夜市,打造夜市摊位50个以上,并投入经营使用的,给予管理运营企业20万元补贴。
引导重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适应新零售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对新引进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的商业综合体、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运营后依据申请给予10万元奖励。
开展绿色家电惠民行动,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发放绿色家电专项消费券,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彭阳户籍居民,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固原号牌旧车,同时在县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县内上牌的,燃油汽车每辆补贴3000元,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4000元。
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加快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和增速恢复。
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在防疫、消杀方面给予2万元补贴支持,对正常经营的民宿、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每家给予3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
对正常经营,住宿房间数20间以上且餐饮包间数10间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每家给予3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
对其他正常经营的住宿、旅游、交通运输企业或个体户每家给予2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对其他正常经营的餐饮企业或个体户每家给予1000元疫情防控消杀补贴。
对纳入固原市市场保供的2家企业,完成下达的保供任务后,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