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调解的纠纷虽然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却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不及时解决,小事有可能变成大事。”谈起人民调解工作,西吉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所长、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生强深有感触。
马生强从事司法工作已经27年。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西吉县西滩、沙沟、兴平等司法所工作,为当地居民解决困难、调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2022年2月,来到兴隆司法所后,面对人口多、矛盾纠纷更加复杂的特点,马生强带领同事本着为民服务的初心,积极创建“塞上枫桥”调解品牌,用好、用活“情、理、法、德”四字诀,用爱心、诚心、热心和耐心,在司法所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多年来,辖区内矛盾纠纷从未出现“民转刑”案件。
近日,西吉县兴隆镇村民海某某带着5面锦旗分别送到了兴隆镇综治中心、兴隆人民法庭、兴隆派出所、兴隆司法所、兴隆村村委会,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海某某和邻居苏某某多次因下水管道所属地界及所有权发生争执,海某某计划重新修建房屋,双方矛盾又一次被激化,兴隆村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兴隆镇功能型党支部通过周碰头会议先后两次对此事进行了研判,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于是,兴隆镇综治中心协调兴隆人民法庭、兴隆派出所、兴隆司法所和兴隆村村委会现场联合调解。调解中,马生强和同事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并告知适用法律规定,同时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做到明之以理、晓之以法,说服双方,最终双方就纠纷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困扰两家的矛盾成功化解。
“面对每一起矛盾纠纷,要有足够的耐心,更要有调解成功的决心和信心,以法为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才能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马生强说。
多年来,马生强带领同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统筹调度“网格+警格”,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村联治机制以及首问首接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诉求及时进行回复反馈,实现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同时,依托“党委+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上下协调、多方联动,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形成了“1234”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构建起了基层单位紧密协作、辖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立体化调处网络,“有纠纷,找调解”已成为兴隆镇群众的共识。
在做好排查、调处、化解的基础上,马生强还注重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培训、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对辖区内做出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必须回访,必要时申请镇政府、妇联等部门单位给予帮扶救助,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013年8月,马生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再次获此殊荣,并且受邀作为宁夏2万多名人民调解员代表之一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生活在基层,工作在基层,通过和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开展工作,马生强感受颇深:“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才能真正做好群众工作,只有时刻把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人民群众才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袁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