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3月12日,彭阳县按照水资源“四定”原则,首次向用水户颁发《用水权证》,通过确权颁证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根据自治区“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分配给彭阳县取水总量指标为500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3200万立方米,生活1500万立方米,工业300万立方米。
彭阳县农业用水确权面积21.9万亩,确定水浇地畦灌净灌溉定额每亩112.823立方米、高效节灌净灌溉定额每亩93.526立方米、扬水灌区净灌溉定额每亩112.823立方米。
“这次确权取水总量为3333.9479万立方米,剩余水量1666.0521万立方米为城乡居民生活和主要产业发展用水。”彭阳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此次确权水量为基础,依据地表水年度来水量和彭阳县调度计划,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对年度实际用水进行计划管理。
“过去村民按土地确权面积交水费,剩余的采用‘大锅水’均摊,导致灌溉面积不实、水价虚高、水费收缴难、水利设施破坏严重。”古城镇海口村党支部书记王成东说,将用水权确权到户,厘清了用水账目,明晰了管理界限,压实了用水责任,从过去的没人管变成了现在的自觉管,提高用水效率,变资源为资产。
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四次推进会以来,彭阳县聚焦节水增效、集约高效目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合理分配资源指标,探索拓展融资渠道,稳步推进市场交易,用水权改革步入快车道。
“公司年用水总量为21.44万立方米。根据企业实际用水量、用水效率的需求,核定公司年用水量24.95万立方米。”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秉玺认为,确权到户将进一步促进企业不断优化用水工艺,努力建设节水型企业。
截至目前,彭阳县已完成156家工业企业、48家规模化养殖场、17万亩农田、4.9万余户城乡常住居民、3624户非居民用水权摸底调查和水量核算,测算总用水量3338万立方米,确权水量3334万立方米,颁发用水权证152个,申领取水许可证10个,迈出了实现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水有效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