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通过在村庄规划成果公开、村庄规划评估、探索村庄设计等方面的细化实施,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提质增效。
“村庄规划成果将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其管控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崔奇鹏介绍,按照要求,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将通俗易懂的语言纳入村规民约,从而实现村民广泛知晓、共同实施、主动监督村庄规划的良好局面。
村庄规划的实施,让各地村庄实现“旧貌换新颜”。
同时,各级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各地实际,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有关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庄规划评估,重点对“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评估。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特别是已编制村庄规划但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需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后需要修改村庄规划的,则要及时按程序开展规划修改。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设计,让村庄的美变得各不相同。
“村庄设计是村庄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村庄规划成果的深化、实化和细化。”崔奇鹏说,各级自然资源局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时会以村庄规划为依据,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环节中,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村庄设计,打造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其中涉及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技术修正、弹性管理及留白用地使用的,将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审批后的村庄规划成果及质检通过的矢量数据,会逐级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随着村庄规划管控引领作用的进一步强化,我区自然资源部门会更为严格地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审批乡村建设用地、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高乡村建设和治理实效,推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