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为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教育质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扩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创新老年教育方式。
《意见》明确,各市、县(区)支持建好一所标准化老年大学,支持老年大学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服务,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支持“塞上乐龄”老年大学扩点延面。积极发展农村老年教育,加强农村散居、独居老人教育服务,鼓励各级老年大学以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向本区域老年人开放运动场、图书馆等资源,有条件的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
同时,支持宁夏开放大学与宁夏老年大学联合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并在乡镇、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老年教育。
《意见》指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要开展“智慧助老”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此外,健全老年教育保障体系,《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老年教育投入机制,出台符合本地区老年大学的收费标准。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