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有芳带领市人大检查组,对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把《工会法》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对于促进《工会法》贯彻落实,拓展《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社会宣传形式路径有深远意义。
检查组先后深入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15检查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涉及《工会法》学习宣传、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职工权益维护、企业民主管理、产改工作推进、工会经费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会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各部门单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进行深入了解。
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县区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总工会关于全市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总体情况汇报,对目前贯彻学习《工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分析存在宣传工作有待深化、民主管理有待优化、集体协商存在薄弱环节、工会维权能力有待强化、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水平分有待提升等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支持下,在各部门单位的大力帮助下,严格依据《工会法》履行职能,立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深入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建功立业工程、维权帮扶工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更好地调动职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在推进红色固原、绿色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固原新篇章建设中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作用。
检查组强调,贯彻实施《工会法》,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对贯彻落实《工会法》和支持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主动查摆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推动工会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通讯员 蒲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