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司法部发布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交费时间7月4日18时截止,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8日,主观题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公告重申并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的“新人”和“老人”报考专业学历学位条件要求。特别强调,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宁夏与去年保持一致,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共13个放宽报名学历地区。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