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聚焦美丽新宁夏建设,加快转变建设方式和发展方式,统筹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以“一河三山”为生态坐标,加快构建黄河生态经济带和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封育保护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加快沿黄城市规划协同、政策联动、一体建设,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人口和经济向以银川为中心的沿黄城市群集聚,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
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积极探索混合用地、职住平衡、产城互动新模式、新路径。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快城市适老化改造,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新功能。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推进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和老旧城区绿化改造,均衡布局城市绿地。以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依托,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
“实施宁夏绿色建筑专项提升行动,配套完善宁夏地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宁夏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制度,开展建筑行业碳排放交易试点。
《实施意见》实施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行动,推动建设15分钟生活圈。合理布局和建设沿黄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城市停车场充电桩,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停车、无障碍基础设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严格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实施意见》围绕2025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系列量化指标。到2025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公里,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成面积达到4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5%,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规模以上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全区城乡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显著增强,美丽新宁夏建设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