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2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自治区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多方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普惠发展,全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提出,各地要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建立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老年助餐服务机制。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先支持有助餐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扩)建和社区申报完整社区项目,支持餐饮企业采取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鼓励村(居)委会组织网格员、志愿服务等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送餐问题。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农村老年助餐服务。
《方案》明确,各地要引导有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鼓励以“场地换服务”“公益+低偿”“公益+市场”等模式运营,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变。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将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多元筹资机制,鼓励有条件地方结合实际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运营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以消费券、满减优惠、错峰折扣等方式,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