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原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3月4日政协第五届固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六十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原市第五届委员会设置以下七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原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3月4日政协第五届固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六十条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固原市第五届委员会设置以下七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编辑:惠琳玉 责 编:李 慧 审 核:王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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