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依托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等项目储备库,指导市县及直属单位谋划储备项目97个,总投资63.25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将一次性推动32个项目落地,总投资17.34亿元,项目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9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说。
“通过合理规划,提高项目支持比例,有效解决基层困难,助推项目落地。”该负责人介绍,在项目安排过程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考虑市县财力和企业经营状况,安排市县及企业项目共27个,专项资金支持规模达3.58亿元,占比达92.74%。在具体项目安排中,对水污染防治项目按环保投资额的70%予以支持,有效缓解了市县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对企业深度污染治理项目按环保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额度达1000万元,既有效解决了企业环境治理投入不足问题,也为改善营商环境和财源建设积极创造条件。
为提高资金有效利用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盯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聚焦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农村清洁取暖煤改气、VOCs治理、燃煤锅炉淘汰、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项目、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等16个项目予以支持,安排资金0.69亿元;聚焦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对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质改善及净化、再生水回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等9个项目予以支持,安排资金2.93亿元;聚焦“无废城市”建设,对3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固废处置项目予以补助,安排资金0.06亿元;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辐射安全监管、环境风险应急监测、环境应急物资采购等4个项目予以支持,安排资金0.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