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8月2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时表示,审计部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对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管理、重大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问题揭示有深度,提出的审计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对健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预算绩效管理较为薄弱、违规新增隐性债务、部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未发挥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计部门要跟踪整改、强化过程监督,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将整改工作作为审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和审计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将审计监督成效转化成治理效能。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审计整改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四点要求:
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防止债券资金闲置沉淀,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要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民生等项目按期完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要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