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润儿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陈雍、白尚成、石岱、彭友东、姚爱兴、董玲、杨玉经、沈凡、沈左权、王文宇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58人,出席4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草案修改稿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决定将有关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将自治区党委提名的有关候选人人选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宁夏日报记者:马晓芳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