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参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固原市代表团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代表们纷纷表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的时代使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推动《促进条例》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依法依规推进先行区建设。
代表们一致认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将先行区建设相关政策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担当,为依法推进先行区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制定条例是推进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正当其实,很有必要。《促进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战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先行区建设,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创新完善了各项体制机制,符合全区发展实际,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期待,是一部促进先行区建设的良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善法、增进人民福祉的好法。
代表们结合固原发展实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黄河流域一二级支流提标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恢复和增强区域水源涵养、农村设施用地规划调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优先向南部水源涵养区倾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踊跃发言。建议自治区充分考虑全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结合各市县区发展实际,合理制定水资源、能源消耗等约束机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中,加快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先行区建设先行一步、走在前列、创造经验。(记者:马茂荣 马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