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于近日全面启动2023年宁夏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查清查准查实全区林草湿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和利用状况,及时掌握林草湿资源年度消长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数据支撑。
此次调查监测以宁夏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调查底图,选用2023年6-8月时相的卫星遥感影像,参考遥感判读的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图斑,统一法规依据、统一调查体系、统一分类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平台、统一组织开展2023年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完成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预计10月底形成调查监测成果并做好数据汇交共享。同时,积极推进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草原基况、草原植被物候期长势等专项动态监测,充实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在调查监测过程中,我区各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将落实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对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进行细化,涉及林地、草地、湿地转入转出的变化图斑,应经各级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宁夏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各自然保护区对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地类变化的图斑,应按照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规程,依据实地情况进行举证确认,并举证上传拍摄包含图斑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照片。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变化图斑,应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此外,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还将成立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工作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畅通数据成果共享共用通道,共同判读图斑,共同制作样地,共同审核成果,确保调查监测成果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