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宁夏与甘肃近日签署《甘肃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黄河流域(甘肃—宁夏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其中明确两省将按照1:1比例,共同筹集资金1亿元,设立黄河干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流域内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全力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
此项补偿协议是沿黄九省区中第三个签订的黄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对于宁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实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战略,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格局,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协议实施范围为黄河干流流域(甘肃—宁夏段),其中,甘肃省为上游区域,宁夏为下游区域,以两省区跨界的五佛寺断面作为水质考核监测断面,实施期限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补偿办法为:若黄河干流五佛寺断面水质当年年均值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双方互不补偿;若当年年均值未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甘肃省向我区补偿5000万元;若当年年均值高于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我区向甘肃省补偿5000万元。
下一步,我区将会同甘肃省抓好协议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促进区域间良性互动,加快实现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