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实现“一证办结”
我市工程施工审批再提速
今年,我市创新推行“4部门联合发文,3个自然日资料审核,1个自然日审批发证,5项事后监管举措,6个事项一并发证”的“43156”工作机制,推动建筑工程施工审批再提速,确保工程早开工快开工。
今年4月,市审批局联合市住建、气象和人防办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建设单位在提交一套材料的基础上,即可完成该环节多个事项的“一站式”办结。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受理后,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系统直接推送至2个行业主管部门,并在3个自然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审批部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审批部门按照程序,1个自然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制证发证。申请人可选择自行下载、免费邮寄或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证照及附件。
为强化监管,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对有关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工程监管部门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及时组织召开监督交底会,明确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防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特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批准后的监管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负责实施;公开公示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供监管部门现场扫描查验和社会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掌握建设单位践诺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惩戒。
此外,对于需要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6个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后,只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一证办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作为证书的附件一并出具,不再单独核发。同时,对于只需要申请其中一个单独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后,按要求出具相应的证书文件。(记者 余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