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获悉,为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我区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及水资源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通过强化职能配合、重点协作内容、工作协作机制等3个方面13项内容,明确了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维护河湖安全的具体措施。对各级公安机关、水利部门在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协作过程中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基地建设、强化基地建设、强化督促落实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要求。
同时,水利厅会同公安厅梳理了20项涉嫌河湖及水资源安全违法犯罪情形对照表和12类涉水领域部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了涉嫌违法破坏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处罚的标准移送标准以及涉水领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