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我区将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2022年1月10日起,将健康码管理权限下放到市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构,同时要求畅通红码、黄码转码服务,推动“一码通行”和“卡码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场所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等,让“一码通行”更便捷。
指挥部要求,要规范健康码赋码管理,不得擅自调整赋码规则,特别要杜绝对县区及以上区域户籍人员批量赋码、对县区及以上区域漫入人员批量赋码等做法。要及时赋码管理,各地对排查管控的疫情风险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完成健康码赋码。对入境解除隔离入宁人员,要在抵宁后赋码,方便人员返宁。要及时对健康码转码。完善转码规则,对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人员,各地要在解除管控24小时内完成健康码转码。对填报有新冠肺炎症状导致的健康码“黄码”,本人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可向属地申请转码。对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健康码“红码”或“黄码”,本人可在当日内自主填报正确信息,由健康码管理系统自动判定转码;当日内未填报正确信息的,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由健康码管理系统比对检测结果自动判定转码,或本人提供检测结果进行人工判定转码。
指挥部强调,要改善健康码服务。要推行“一码通行”和“卡码融合”。各地要落实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一码通行”相关要求,并确保基层一线有效执行,不得硬性要求区外来宁人员出示宁夏健康码。自治区健康码管理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健康码和行程卡“卡码融合”功能,依托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将人员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自动融合到健康码,无需本人填报,防止“码上加码”。要丰富服务渠道。各地要落实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出行措施,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不得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等群体通行的唯一凭证。鼓励有条件的场所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推进健康码状态信息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杜绝出现老年人等群体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扫码被拒绝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等现象。要畅通转码服务。各地要加强健康码服务保障,设立并畅通转码服务渠道。对符合转码条件的人员,及时将个人转码申请信息转属地健康码管理部门审核转码,并对未按规则和时限转码的进行督办。审核转码工作要在接到群众转码申请后6小时内完成。
指挥部要求,要加强健康码查验。机场车站、医疗机构、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和举办群集性活动,要落实健康码查验措施。对“红码”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并通知属地疾控机构处置;对“黄码”人员,医疗机构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其他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不得允许进入或参加活动,本人要自觉居家健康监测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各地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健康码服务渠道,在12345热线开通健康码服务,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转码,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督导检查,对“乱赋码、不作为、慢转码”等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