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接续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提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供职年限及还款能力可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供职年限及还款能力可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调整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得低于50%调整为不得低于20%;继续推行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商业住房贷款可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先贷款后过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先提后贷。
同时出台其他几项政策:下调贷款利率,从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原2.75%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由原3.25%调整为3.1%;简化准入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简化住房公积金准入条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楼盘项目即可申请准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对满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1.5万元提高到每年1.8万元。(记者:段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