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固素有“苦瘠甲天下”之称。50年前,这里山岭赤裸、十年九旱,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覆盖率仅为1.4%,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如今,固原绿树成荫、天蓝水净,森林覆盖率达到27.2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5年领跑全区,境内六盘山成为宁夏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和水源涵养地。
从荒山秃岭到碧水青山,六盘大地的沧桑巨变,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固原两级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三山五河”治理保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需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扛起了守好蓝天、碧水、净土的司法担当。
坚守法律底线 守护生态红线
“推土机和碎石机整天轰隆隆地响,破石的爆炸声把圈里牲口都惊得乱跑,石料场挣到了钱,我们却睡不上一天安稳觉。”家住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的马大爷对办案法官丁世琴讲述。
丁世琴了解到,自2010年开始,吴某在未取得环境资源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的野鸭沟,以租赁、购买等方式占用土地60亩,并在土地上采砂牟取暴利,毁坏防护林、水源涵养林、耕地共计58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泾源县检察院以吴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优良生态环境是固原最靓丽的名片,惩治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净水蓝天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责任。”泾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鹏表示,“对于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我们原则上应当予以严判,尤其是要用好罚金刑。”
最终,泾源县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这是固原法院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在固原法院,罚金在环境资源犯罪中的运用幅度,普遍高于其他犯罪。”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韩飞鹏表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大部分被告人,犯罪动机都是谋取经济利益。罚金的广泛运用能够引导企业在生产时充分考虑到生态成本,尤其是破坏生态后有可能要付出的经济成本。”
但环境资源犯罪的产生,并不全是经济利益诱导所致。“群众对环境资源犯罪的了解普遍比较匮乏。”丁世琴打了个比方,“一些老年人还认为麻雀是‘四害’,不知道这种鸟类早已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此,固原两级法院大力开展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工作。每年,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分发环境资源保护知识小册子。干警们利用入户帮扶和乡亲聊天的机会,总要向他们叮嘱几句,比如“鸟窝不能乱掏,有的是保护动物”、“山上看着面生的树不能乱砍”之类的话。
三年来,固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45件,判处有期徒刑13人、罚金计70.5万元,滥伐滥砍、非法捕猎等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吴某上缴的罚金,全部用于修复其破坏的林地,一片狼藉的采石场也恢复了往日葱郁。
坚持惩治并重 守护“金山银山”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固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限于气候、地质等各种原因,这里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为绿色发展注入司法动能,单靠惩罚是不行的,要做到惩罚和治理并重,就要在司法审判中充分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穆存忠表示。
原州区法院审理的“3·13”特大失火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2021年3月13日,高某等5人按照本地传统,前往原州区张易镇红庄马场村二林沟祭祀,在香火未燃尽的情况下离开祭祀现场,引发山火,造成4307.24亩林地被燃烧殆尽,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这是近年来固原市发生的最严重的火灾事故。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刘志聪向高某等人阐明生态修复的意义,引导其主动认罪并积极修复林地。“固原的生态环境与别处不同,这里的树是我们的父亲母亲领着我们一棵一棵种下来的。”刘志聪说,“不把这些树种回来,你们兄弟几人该怎么面对父母的在天之灵?何况,如果不修复林木,你们还要额外承担315万元的生态修复赔偿款。”
听闻这些话,高某也坐不住了,“人家法官说的对着呢,咱们弟兄几个不能干亏理的事情。我们烧的树,我们一棵一棵自己种回来!”案件审理结束后,高某等人凑补了7.5万元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款”,并着手种树,修复林木。
“由注重打击惩罚到树立修复性司法、系统治理、保护与惩罚并重的理念,两级法院始终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始终。”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法官闫儒红说道。近年来,固原两级法院在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判决中判处被告人承担修复赔偿金536.4573万元。
聚焦“五河”治理 保护生命之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近水沃土必丰裕。有了清水河的滋润,临近沈家河水库的头营镇马园村,冷凉蔬菜、特色瓜果、肉牛养殖产业发展生机勃勃,成为了固原城区的“菜篮子”。家住马园村的村民李建刚就受益于当地蔬菜产业,日子越过越红火。
然而,如今清澈见底的清水河,过去曾被大家称之为“黑水河”,河道两岸开建有造纸厂、淀粉厂,工厂里的污水排到河道里,臭气熏天,成为河水两岸老百姓的心头之痛。
2017年至今,固原两级法院针对发现的环境执法不规范、环境监管疏漏、环保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发出司法建议20余份,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单位对“五河”流域周边57家违规企业进行了搬迁和取缔,现“五河”流域周边企业全部搬迁至工业园区,“五河”流域干流断面水质平均达到Ⅳ类,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固原中院干警李玫还以市政协委员身份提交了两份关于护河的提案,经审查立案,均被转交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身为法律工作者和政协委员,应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参政议政职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河域治理建言献策。”李玫说。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在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时,固原两级法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工作漏洞,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为守好“三山五河”生态屏障建好了“制度防护林”。2018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为打好“六场硬仗”、建设“四个示范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固原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15条意见》等7项服务保障性意见,并与甘肃平凉中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泾河流域、六盘山、崆峒山区域审判协作机制,探索构建跨域司法合作、一体保护新模式,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2021年,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在固原落地,泾源县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实现案件统一归口审理。“集中管辖,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守护好生态环境。”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军表示,“我们将积极担当时代重任,持续护航绿色发展,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生态文旅特色市’贡献法治力量,让绿色成为固原最厚实的发展潜能、最鲜艳的发展底色。”(通讯员:何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