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反映宁夏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成效,科学指导全区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自治区水利厅近日发布《自治区2021年水土保持公报》,公开了全区水土流失状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
《公报》显示,2021年末,全区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5534.84平方公里,较2020年减少152.58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23.40%,强烈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较2020年减少163.5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0569.3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8.04%,风力侵蚀面积4965.5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1.96%。
全区各级审批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05件,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7760.45公顷,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项目246个,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647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776.21万元。
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3.76平方公里,新修旱作梯田180.91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45.81平方公里、经济林62.47平方公里,种草23.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24.95平方公里,其他措施25.85平方公里,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5.95亿元。
宁夏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副站长李建国告诉记者,2011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去年的数据表明,经过多年水土保持治理,宁夏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了双下降,水土保持治理能力增强。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和生产建设项目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近四分之一,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