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了解到,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3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2%,环境空气质量再次领跑全区。
近年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督导问题四张清单,成立扬尘、煤尘、汽尘和工业源管控四个专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要节点四个关键要素,深入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加强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责任制度和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建筑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用苫住、盖住、冻住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完成北方清洁取暖改造8.98万户940.67万平方米。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加大路查路检力度,2023年共对86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紧盯老旧柴油货车、渣土车、搅拌车等车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抽测,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淘汰报废高排放老旧车辆5189辆。另外,我市多措并举有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出台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消除和大气冬防4个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通过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最大限度把内源性污染控制在最低点,不断提升蓝天‘含金量’,增加群众获得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宝成说。(记者 何恩波 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