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通报2022年度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
2022年度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分地级市和县市区两个层面,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通报,五市及宁东基地考核结果为:固原市、银川市、石嘴山市为优秀等次,中卫市为良好等次,吴忠市、宁东基地为合格等次;县(市、区)考核结果为:原州区、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兴庆区、海原县、青铜峡市、盐池县、贺兰县、平罗县、大武口区、西夏区为优秀等次;彭阳县、惠农区、永宁县、金凤区、沙坡头区、中宁县、同心县、利通区为良好等次;红寺堡区、灵武市为合格等次。
根据《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和《自治区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经各地自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形成了2022年度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充分反映了各市县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据介绍,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