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印发《“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9个涉民生领域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按照要求,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将认真开展“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惩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开展“守护邮包里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修复等方式,不断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同时,我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开展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救助专项活动,通过多元化、全方位救助,护佑未成年被害人更好回归家庭、学校、社会;开展“检心暖民心”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与乡村振兴、妇联等部门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为人民群众守护‘生态绿’”专项活动,与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深化协作,确保生态修复效果落到实处;开展服刑人员“一会两通权”专项监督活动,促进监狱、看守所依法规范保障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会见权、通信权、通话权等基本权利;开展“强化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专项监督活动,凝聚合力,扩展支持起诉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