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情,那就是我见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那亲切、和蔼、慈祥的笑容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成为我立足岗位、服务人民、终身奉献的不竭动力和巨大精神力量。”
虽然参加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已有半月,但每当提及此事,刘志聪仍难掩激动。
刘志聪,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从基层书记员到法官、员额法官,再到法院副院长,刘志聪一路守护法律威严、坚守阳光执法、心里装着百姓,将温情融入法理、将温暖留给群众。
“法官这一职业非常神圣”
刘志聪就读于宁夏法律学校,他说冥冥之中感觉自己和法律、法官有着不解之缘,因为小时候,他就喜欢伸张正义,遇到有困难的事情不退缩不害怕。高考时,因文科成绩突出选择法律专业并因此热爱、好学。
1997年,刘志聪进入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是基层法庭的一名书记员,当时他给自己定下了目标:“要早日当上一名法官。因为法官同检察官、警官一样,是定纷止争、明辨是非、除恶扬善的职业。”
为了实现梦想,刘志聪在工作之余,保留了上学时的学习习惯:每天挤出时间阅读、朗诵,并将好句摘录下来练习写作、融入工作,让自己不断成长。“晚上回到家,我经常对着镜子大声阅读,加深对文章的记忆和理解,同时训练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刘志聪说。如今,几十本笔记与他喜欢的书籍一起摆放在书柜里,成为他学习和进步的见证。
2007年,刘志聪如愿成为一名法官。从那时起,他更加热爱这份职业,让自己的心与审判工作紧紧相连。2016年,司法体制进行改革,时任原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长的刘志聪申请到审判一线去,为群众处理纠纷,平息矛盾。他觉得,那里才是他的舞台。当年年底,刘志聪回到审判一线,成为一名员额法官,担任原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法官办案一定要公正”
工作中,刘志聪始终坚持高质、高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践行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使命。“法律的功能在于修复和治愈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要通过审判让被惩戒者更敬畏法律,让学法守法者更信仰法律,也要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志聪说。
2018年4月16日,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受害者遍及全国31个省市、涉案金额920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作为庭长的刘志聪,主动请缨办理这起大要案。
许多个夜里,他埋头于案卷中,在一项项指控、一份份证据中抽丝剥茧,后来经过3天集中庭审,刘志聪写出11万字的判决书,69名被告人被定罪处罚,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该案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志聪对马吉恶霸案的审理感触颇深,一起刑事案件的办理要坚持证据裁判,准确定罪量刑。该案是扫黑除恶开始后,原州区检察院指控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刘志聪在办案时陷入了深思,恶势力犯罪案构成特征是纠集者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而马吉案中只有其一人实施犯罪,马吉气焰嚣张、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侵占国家和私人财产,再无其他人参与其中。经过刘志聪梳理证据和研判事实,形成了符合法律的处理意见,最终将此案定性为恶霸案。2019年4月,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肯定。“面对每一个案件,都要先了解起因、分析情节,这样才能把握案件实质,公正公平判案。”刘志聪说。
“法官的心应该是火热的”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刘志聪始终坚持“走进老百姓的心坎里”,在调解案件中积极寻找每一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法官判案,不能就案判案,要做到判处一案、教育一方。”刘志聪说,“既要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惩罚,也要消除他们因被判处刑罚而对社会产生的隔阂和对立。”
今年春天,当事人李海涛(化名)以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刘志聪考虑其所犯危险驾驶罪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本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海涛家里种着30亩土地,劳力少、收入少、负担重,如果立即收监执行,会让其错过春季播种,很有可能成为新的返贫户,刘志聪决定暂缓收监,让其直至秋收后依法服刑。“太感谢你了刘院长,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当一名合格公民。”李海涛发自肺腑地说道。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应该是火热的。”刘志聪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人生信条,刘志聪在多年工作中总结出了“行为评价、法庭要求、提出希望”法庭教育三步法,让受到过法庭教育的被告人在法庭审理后,能深刻反省自己的犯罪后果,从而对法律心存敬畏,也对旁听家属和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效果。
实践证明,这样有温度的司法更能温暖被告人的心灵,有效平息矛盾,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从2017年年底至今,刘志聪共办结刑事案件435起,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件因错案被发回重审。
近年来,刘志聪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在他的带领下,原州区法院刑事法庭还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刑事审判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
此次面对新的荣誉,刘志聪有了新的奋斗起点。“荣誉属于集体,但我们不能自满,我将不忘来时路,保持再出发的心态,谦冲自牧,增加才干,立足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用心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做一名守民心、守法理、守民情的基层法官。”(记者:胡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