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集中供热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9月19日经固原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2024年10月19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规范供热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供热民生工程迈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为全市供热民生工程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目前,固原市区以热源厂供热为主、清洁取暖为辅的方式,实际集中供热面积为1683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100%。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供热面积不断增加,群众对供热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供热管理工作中集中供热热源不足、供热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供热设施管养责任边界不清、设施维护不及时、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矛盾日渐凸显,人民群众期盼通过立法手段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人大代表也提出加强集中供热立法的建议。
按照《固原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供热立法需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调研全市供热行业发展现状,全面收集国家、自治区有关供热行业相关法律规范,充分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精心组织起草,于2024年5月完成《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初稿)》,及时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固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为制定好《办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司法局、城管局牵头,组成考察组赴各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实地查看供热企业和供热小区现场,与业主代表面对面交流,学习各地在供热用热管理立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并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供热企业、市民代表等各方意见建议,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凝聚各方智慧。为保障热用户用热权益,在审议办法时,市民代表建议将供热期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调整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并明确室温不达标如何维权。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参照相关依据,积极采纳这一意见,在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集中供热的采暖供热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在第二十四条对室温不达标时退还热费机制予以明确。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到供热期确定、温度标准、热费收取、投诉权利、设施维护等各类意见建议100余条,逐条论证吸收、反复修改完善,切实解决供热面临的突出问题,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惠民生、更得民心。
《办法》共三十三条,不分章节,采用条款式体例。《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聚焦群众关心事项予以明确。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供热用热各方权益,合理设置权利义务。明确部门职责。遵循政府主导原则,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用热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城市供热管理保障工作。科学规划布局。规定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与产业规划相衔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专项供热工程或者其他建设项目涉及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和环保、能源规划。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供热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各方主体依法进行竣工验收。规范保障措施。厘清供热设施管理、维护责任。针对供热用热各方在供热设施管理维护方面的矛盾,尤其是住宅小区供热设施管理维护的突出问题,规定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共用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依法依规移交供热单位管理的,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和更新,相关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并计入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热用户收取。自用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热用户可以委托小区物业公司或者供热单位维护,费用由热用户承担。明确供热应急处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指挥系统和保障体系。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或者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供热期已到来,供热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办法》施行已一个多月,全市供热市场依法治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供热用热双方矛盾纠纷大幅减少,市民针对供热的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对供热满意度显著提升。《办法》的制定实施,从民生实事入手,把立法温度送进千家万户,用良法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地方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通讯员 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