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宗“标准地+弹性供应”用地成功出让
5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一周前,宁夏超导泛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前以“标准地+先租后让”方式竞得银川市一宗工业用地20年的使用权,成为宁夏第一宗以“标准地+弹性供应”方式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为满足全区企业差别化用地需求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选择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据介绍,本次出让地块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路以南、规划四号路以西,土地面积为222.94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采取“标准地+先租后让”的方式进行挂牌出让。在明确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值等产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基础上,我区自然资源部门将该地块租赁期设为5年,出让期为15年,成交后企业先缴纳土地5年租金,待5年租赁期满转为出让用地时再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
“这种供地方式既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又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先租后让’的惠企政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负责人介绍,“标准地+弹性供应”方式充分适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仅大幅降低企业前期用地成本,也为后期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让企业可以将更多资源投入到人才引进、技术研发、设备投资等方面,推动项目早日落地。
近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不断深化土地权改革,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产业用地多元化供应制度体系。随着《产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我区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地”指标体系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N”出让制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推动工业发展壮大和产业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工业用地累计弹性供应217宗1.2万亩,成交价款5.3亿元;“标准地”供应171宗2.3万亩,成交价款1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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