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6日固原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4年3月13日召开五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固原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固原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固原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增加中国银行固原支行为固原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的请示》《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4个科室,西吉、隆德、泾源、彭阳4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1人,其中,在编19人,非在编12人(含政府购买服务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40家,净增单位91家;新开户缴存人0.62万人,净增缴存人0.54万人;实缴单位1496家,实缴缴存人7.08万人,新增缴存额16.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48%、8.26%、4.62%。2024年末,缴存总额156.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1%;缴存余额53.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
(二)提取:2024年,2.2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68亿元,同比下降12.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66%,比上年降低14.98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0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二孩、三孩及以上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0万元、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4万笔4.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74%、47.19%。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6万笔2.95亿元,西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9万笔0.43亿元,隆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5万笔0.19亿元,泾源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4万笔0.12亿元,彭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0万笔0.45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24亿元。其中,市中心3.66亿元,西吉分中心0.63亿元,隆德分中心0.21亿元,泾源分中心0.15亿元,彭阳分中心0.59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2万笔84.79亿元,贷款余额32.2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33%、5.15%、-3.2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34笔6822.6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1502.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6938.9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2.05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01亿元,1年期定期存款17.24亿元,三年期定期存款3.90亿元,协定存款0.9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97%,比上年末下降7.1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4388.12万元,同比增长4.96%。其中,存款利息4039.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348.07万元,其他0.5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8280.97万元,同比增长9.08%。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7875.0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5.85万元,其他0.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6107.15万元,同比下降0.17%。增值收益率1.17%,比上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1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0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00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7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113万元,西吉分中心上缴1091万元,隆德分中心上缴949万元,泾源分中心上缴913万元,彭阳分中心上缴13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99.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853.90万元。其中,市中心18730.04万元,西吉分中心7919.89万元,隆德分中心5176.31万元,泾源分中心3231.39万元,彭阳分中心3796.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644.48万元,同比下降1.35%。其中,人员经费393.27万元,公用经费29.93万元,专项经费221.2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67万元,逾期率0.03‰。其中,市中心0.01‰,彭阳分中心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99.9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11%,国有企业占18.33%,城镇集体企业占0.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8%,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0.53%。
新开户缴存人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88%,国有企业占27.63%,城镇集体企业占3.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8%,灵活就业人员占0.29%,其他占0.69%;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占14.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占50.15%,租赁住房提取占2.8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91%,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65%,其他情形提取占3.53%。提取缴存人中,中、低收入占99.65%,高收入占0.3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1.1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43%,比上年末减少3.4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357.53万元。
缴存人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0.96%,90-144(含)平方米占86.63%,144平方米以上占12.41%。购买新房占73.75%,购买二手房占9.55%,商转公占16.70%。
缴存人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6.95%,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3.05%。
贷款缴存人中,30岁(含)以下占50.95%,30岁-40岁(含)占36.64%,40岁-50岁(含)占8.95%,50岁以上占3.4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47%,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12.53%;中、低收入占1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07%,同比减少37.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新增中国银行固原支行为受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截至2024年年底,中心受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共计12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3月,经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取消3项业务时间间隔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特殊工种最长贷款年限、修改租房提取额度为按缴存城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据实提取、新增“因缴存职工家庭遇到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两种提取情形。
9月,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1月,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一是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5%。二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提高到30倍;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新市民、青年人在不超出所购房屋总价款80%的前提下,可额外获得最高15万元共富安居额度。三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支持缴存人办理“商转公”“组合贷”业务。
2.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24年度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以固原市统计局公布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465元;最低缴存基数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确定,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缴存比例为5%—12%;月缴存额上限为6591.6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4年末,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83%。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利率为2.85%;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775%,5年以上利率为3.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擦亮“安居固原,金心相伴”党建品牌。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培树“星级服务岗”“最美公积金人”,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行业文化。
二是聚焦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级四同”“四减一优”。坚持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健全完善“好差评”各项制度,畅通评价服务渠道,引导群众对业务办理情况“评星定级”。形成“就近办”服务模式,住房公积金业务进驻固原市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三营镇民生服务中心3个“就近办”服务窗口,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开展周末“不打烊”服务,每周六上午在服务窗口受理高频事项,满足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
三是释放制度红利,强化扩面工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开户不再限制“两险”缴纳时间,“零门槛”“零材料”准入、缴存。制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推进清单》,采取“4+5”扩面机制,以非公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扩面为重点任务,引导各分中心发挥资源优势,开展特色扩面行动。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受委托银行为住房公积金建缴企业提供定制金融服务,在泾源县试行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守信企业及缴存人实施金融联合激励措施,为建缴企业提供融资授信、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激励和增值服务,提高非公企业缴存意愿。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样化方式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政策公开讲”“政策大讲堂”“政府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缴存单位、工业园区、社区、广场、售楼部,围绕“加强扩面、政策宣传、维护权益、提升服务、促进发展”五个方面讲清政策、解答疑问。以“诚信公积金、共筑安居梦”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骗提骗贷”反面案例警示活动,让宣传工作为缴存人的利益服务,帮助更多缴存人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
五是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风险防控。围绕发展绩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发展、风险防控、服务能力及年度工作6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开展体检评估。制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稽核办法》,建立“技防+人防”工作模式,运用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进行常态化业务风险检查,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年检、内部审计稽核,全方位保障资金安全,守好缴存人“钱袋子”。强化贷款管理,建立“信贷业务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模式,贷款逾期率降至0.03‰。通过“邀约服务”“代帮办”“上门办”等方式稳步推进“睡眠账户”清理工作,实现长期封存账户“应销尽销”“动态清零”。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数据治理夯基成效显著。制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数据治理机制,强化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应用、传输、共享与维护全过程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规范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是数字化场景应用更多丰富。8项业务“零材料”受理,32项业务“一网通办”,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4.21%。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大力推广“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打破缴存人办事“地理藩篱”。企业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实落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环节大幅压减。部门间数据共享更加深入,拓展征信信息共享接入成效,“征信信息查询”功能模块嵌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不再需要缴存人提供纸质版征信报告。
三是有效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评估、监测预警、攻防演练、事件处置等机制,强化安全监测、数据加密、数据脱敏等技术保护措施,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网络安全风险能力,织密住房公积金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网”,坚决防止数据被入侵、泄露等事故发生。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继续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中心党支部获评2024年度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被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评为“红旗示范窗口”,3名职工分别被授予“党员模范岗”“服务模范岗”称号,4名职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多名干部职工获赠群众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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