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找“门路”多人受骗 法网恢恢诈骗分子终获刑
近日,隆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谎称有“门路”可托关系办理入学的诈骗案,六名受害人入套受骗,被告人王某某共骗取60000余元,一审获刑五年。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刑满释放的被告人王某某在乘坐出租车前往隆德县的途中,司机李某某与王某某闲聊中提及其孩子中考落榜,现无法上学的苦恼。王某某见有机可乘,便谎称其姐夫是固原某中学副校长,可以托关系将其孩子办到固原某中学读书。为此,双方互加微信,成为“朋友”。王某某以托关系请人吃饭、疏通关系为由,骗取李某某9500元。后李某某的朋友和同村村民听说此事后,口口相传,以李某某的朋友王某某有“门路”能让孩子上学,便托李某某求王某某帮忙。李某某电话联系王某某能否帮忙让其朋友的孩子也能上学。王某某满口答应,但以托关系需要花钱。为了能让其孩子尽快上学,各被害人通过李某某向王某某转款共计55000余元。在满怀希望而又焦急地等待中六被害人多次催问孩子入学事宜,王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最后以事情办妥孩子可以上学,将六受害人及上学孩子两次哄骗到该中学报道,王某某却关机失踪。此时,各被害人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系累犯,且有多次盗窃、诈骗犯罪前科,从重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犯罪所得即被害人经济损失57500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家长为孩子求学心切的心理,以“有关系”“有门路”能帮忙托关系上学,并以需花钱疏通关系为由骗取钱财,使受害人遭受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个家长的夙愿,但各位家长朋友请切记: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让孩子完成学业,切莫病急乱投医轻信他人的许诺。
通讯员: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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