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人员入境应主动申报
点击:{{view}}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5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今年已有75个国家报告了超过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承运人以及集装箱、货物的货主等责任人,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三、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24日
相关新闻
-
文化游生态游双线发力 泾源县国庆假期人气旺
[2026-10-05] -
3884名民辅警入村社任职、2852个警务室扎根基层!宁夏社区警务改革让平安可感可及
[2026-10-03] -
单日最大充电216车次!宁东首座电动重卡充电站试运营
[2026-10-03] -
最低气温-1℃!宁夏发布霜冻蓝色预警
[2026-10-03] -
山河有情,这个世界你来过
[2026-10-02] -
“塞上人防护家园”主题巡讲走进我市
[2026-09-30]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专家团队赴西吉县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名医工作室与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同步落地
[2026-09-29] -
固原市“榜样课堂”巡回宣讲活动启动
[2026-09-29] -
政策面对面|宁夏修订科技金融补助管理办法
利息补助年度补助上限提升至100万元,担保费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2026-09-29] -
六盘山红色旅游持续升温
[2026-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