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中院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要求两级法院要全面摸排、集中梳理工程建设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其是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包括各类用工主体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奖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作为春节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为此,固原中院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基层法院院长、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六项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开辟农民工欠薪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欠薪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公正高效审理欠薪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快审快结,提高审判效率;对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对欠薪人数众多、金额较大的案件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建立院庭长包办欠薪案件机制,加强与劳动仲裁等部门沟通会商,共同调处纠纷;切实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成效,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
对拒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行查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的规定,依法、审慎运用查封、冻结、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劳动报酬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充分利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预防、解决欠薪问题的意见建议,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
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确保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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