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宁夏调整7项考试收费标准
点击:{{view}}
来源:新消息报
11月14日,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消息,根据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11月15日起,我区调整7项考试收费标准。
据介绍,这7项考试分别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新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3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65元;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5元;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5元;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客观题每科65元,主观题每科70元;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科58元,主观题每科77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每科70元,中级每科70元。
按照规定,上述收费标准包括上缴国家的考试考务费、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以及需要配备的专业设备和消耗的相关材料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相关新闻
-
2025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再提速,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2025-03-14] -
宁甘边界开展跨省森林防灭火联合实战演练
[2025-03-14] -
平凡日子里的坚守与温暖
[2025-03-14] -
我市实现A级物流企业“零突破”
[2025-03-13] -
2025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再提速,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2025-03-13] -
我市香菇产业实现全链条自主可控
[2025-03-13] -
我市2人入选2024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名单
[2025-03-13] -
谁为网红张玮“背书”(二)
[2025-03-11] -
固原夜市:烟火升腾 焕发活力
[2025-03-11] -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行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
[2025-03-10]